Why Nostr? What is Njump?
2024-08-18 2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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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原 on Nostr: FLOSS ...

FLOSS 还有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它只讲用者自由使用、修改与分发的权利,不讲责任与义务,基本也都免除了作者的许多责任与义务。我们讲究权责对等,所以这本身没什么,毕竟作者不收取报酬是吃亏的。
然而,人在社会中生存,必须有责任与义务约束。没有了这些约束,后果是很可怕的。当然目前来说软件行业并不会造成堪称「可怕」的后果,但给人造成损失是相当可能且常见的。
作者没有改进、修补、维护的责任,自然可以只管自己的需要,拒绝有用的改进,玩消失,甚至搞一些会造成无形损失的恶作剧。用者只能费劲改用其他替代品,除了嘟囔几句并不能做什么。他人提交的贡献也可能由于作者的个人问题而迟迟无法提供给用户,甚至由于个人喜好而被拒绝。从协议上看作者并没有做错什么,而我们得到的是一批60分的作品,其中可能混杂了几个70分甚至80分,但没有一个能到90分。
讽刺的是,由于有服务义务约束,他们所鄙夷的闭源产品反而可能做到了90分。这当然可以说是利益驱使,但没有服务义务约束,利益驱使只会带来涨价而不是品质的提升。占据垄断地位的服务提供者利用垄断地位降质提价是另一个话题了——你得先提供足以得到垄断地位的产品吧。
反过来,用者可以拿着作品挤压作者本可拥有的利益:很多人骂 AWS 提供开源产品托管并收费挤压了作者盈利的空间不道德,而法律上并不能怎么样——是你自己把东西给出去让人自由使用的。这些有一定水平的作者就此对 FLOSS 失望了。长此以往,没有人愿意分享。
我认为这是西式思维追求绝对自由之劣端的一种表现,这样的劣端还有个著名的例子叫公地悲剧。靠人的自觉在现有社会道德标准下是不切实际的,有用的依然是以权责约束,在此基础上可以尝试高准入的有限共享。想靠少数人无私奉献提高道德标准也是一种妄想;只有生产力的质变才能带来更高的道德标准,而且本质上也只是低道德行为的效费比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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