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闻有人行贿官员后花600万贿赂检察官买回原始案卷,法官感慨“匪夷所思!”
2024年5月31日是远喜被无辜羁押的第824天,早上九点,台风前的微雨天,我陪同周泽律师和赵绍华律师,来到广东省高院信访,递交了一份《宁远喜、温惠案应由广东省高院提审或指定梅州之外的人民法院审理的律师建议暨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周泽律师是我给宁远喜新委托的二审辩护人。上周末,周律师再度来到梅州,经过一番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专程来到广东省高院当面信访,就案件提出管辖异议。厚达99页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附上扎实充分的证据材料,详细论证了为什么宁远喜、温惠一案不宜再由梅州的法院管辖。
进到信访接待室后,周泽律师认真地填写表格,提出管辖异议的主要理由如下:“所谓被害单位宝丽华集团董事局主席叶华能通过梅州市政法委书记梁维、副市长温向芳、副检察长黄明仰、梅县区委书记温助民、政法委书记张小兰等领导,操纵司法迫害宁远喜和温惠。叶华能在梅州,拉拢腐蚀党政官员,宁远喜、温惠案件不能公正处理,要求省高院提级审理或指定梅州之外的人民法院审理。”
很快,一名法官出来在窗口接待了两位律师,耐心听了诉求,作了记录。法官开始答复说,这起案件现在还在梅州中院二审阶段,上级法院不能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周泽律师解释,现有证据证明,梁维等梅州当地D政机关领导干部在公安侦查阶段,就已经亲自下场多次劝说温惠,要求她配合叶华能做“污点证人”,编造假证去指证宁远喜,相关谈话录音,温惠家属已经发到网上,公之于众。周律师还向法官介绍,他从温惠家属方面获悉,叶华能还曾用巨资600万元买通原广东省检察院叶奕标等检察官,将叶华能涉嫌行贿原梅州市委常委周章新的原始卷宗材料买回,叶华能曾命温惠销毁案卷材料,温惠不敢销毁,而是将原件保存起来。一年前,2023年5月,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温惠,向广东省纪委监委检举此事,后省纪委监委派工作人员提审温惠,并从温惠家属处调走了叶华能涉嫌行贿周章新的卷宗材料原件。
今年3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广东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原二级调研员叶奕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称其“纪法底线失守,泄露案件信息”。
两位律师指出,本案系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实控人叶华能勾结梅州、梅县两级党委、政法领导组团干预,公检法系统性造假所致,梅州两级法院不可能公正处理此案,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8条规定,梅州党委政法领导组团干预系管辖不宜的情形,广东省高院有职责且应依法提级管辖或指定管辖。
两位律师并特意强调:本案被告人宁远喜当庭举报,其亲自见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林秀雄院长上任后,第一个前去拜访的就是叶华能,并当面承诺“能哥以后有事请吩咐”,场面极尽谄媚;被告人温惠也当庭举报,叶华能在梅州市委政法委书记梁维履新出席第一次市委常委会当天,特意跑到梁维办公室恭贺,当晚即邀请梁维等一众官员特设豪华宴庆祝,其间一名官员见场面太过奢华,担心受牵连,趁乱离开。相关情况,在书面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中,有详细列明。
市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屈尊”说服证人作伪证、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实控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买回其涉嫌行贿的原始案卷材料——这两件事,听得该法官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表示“匪夷所思!”
周泽律师说,这也是他从业法律工作20多年来,首次听到并看到“实锤”证据的事情,性质极其恶劣。
温惠的辩护人赵绍华律师说,他从去年起就多次给省高院寄出申请将案件提级审理的书面材料,但一直以来没有得到高院的回复。
两位律师表示,希望将材料向有关部门转交,并及时告知受理和处理情况。详细听取意见后,法官最后收下材料,表示会转交高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从高院出来后,我又陪同周律师一行来到广东省信访局、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室反映情况。烈日炎炎,所有前来信访者都只能在户外等候叫号,虽然有太阳伞遮阴,依然汗如雨下。进到室内已临近中午下班,照例是安检查身份证等手续,随后继续等待……进到接访室后,一名年轻的接待人员先是问周律师要律师证、辩护人资格委托书、律所证明,然后又说没有宁远喜委托周律师前来X访的委托书。见他如此多要求,周律师说他这次并非以委托人身份、而是以一名普通公民身份前来X访,反映他在法律工作中发现的司法不公问题,希望将材料转交广东省委政法委。
工作人员听完介绍,记录诉求后收下材料,随后填了“涉诉事项引导告知书”,让我们按照司法程序向广东省高院提出诉求,并说他们也会转交。
结束信访,周律师问我,他刚才是不是有点激动,说话声音有点大,我说旁边接待室的声音更大更愤怒,差不多要吵起来了,这是我第一到信访部门来办事。老百姓反映点问题可真难啊!
——宁远喜家属石晓文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