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纯:為什麼要討論小粉紅們的「主體性」
我們明顯對數字時代的政治活動不夠了解,對小粉紅的心態也不夠了解。
2021年6月26日,中國,穿上紅衛兵服裝的遊客到英山縣的長征精神體驗園參加活動,在中共黨旗下拍照留念.
這兩年來,人們似乎已經習慣小粉紅的操作了:幾乎是每隔一兩週就有公眾人物或群體遭到「網暴」,以至於不得不主動或被動地退出某些公共平台或發表道歉聲明。從五月以來,「受害者」就覆蓋女權行動派、LGBT、蔣方舟、科普工作者、羅翔,甚至還包括胡錫進和《環球時報》的員工。
在針對這些事件的評論中,有一些弔詭的現象出現。牆內公開的文章因為不能提及「房間裏的大象」,論者多是感慨「簡中互聯網連這樣的聲音/群體都容不下了」,或追憶往昔,或痛陳後果。但由於這裏面結構性的因素過於明顯,在被小粉紅極力針對的人群(他們所謂的「恨國黨」或「八千」)裏,「房間裏的大象」倒成了頻頻使用的解釋。這也是牆的一個作用:它讓反對它的人因為意識到它的存在而產生一種輕浮的優越感,讓他們因為觸碰它的忌諱而產生一種犯禁的快感,但也讓他們因此陷入一種傷害性更大的智性懶惰之中。
對於小粉紅的「主體性」問題,曾經存在一些簡短的隔空辯論,大多出現在牆外,或者牆內的非公開場合。一方面,有一些人認為現有對小粉紅的分析都過於「傲慢」,貶低或抹煞了小粉紅的「主體性」,忽略了標籤背後是活生生的個體的事實。另一方面,有人認為不需要給小粉紅賦予過多的複雜性(俗稱「加戲」),他們覺得小粉紅就是黨國的工具,用完即棄,甚至根本不值得研究。
持第一種想法的主要是立場偏向國家主義的人,也包括一小部分「少數派」,而持第二種想法的主要來自少數派。這篇文章主要針對的是第二種想法,但我相信一旦內容得到展開,第一種想法所產生的困惑也將不攻自破。
我總結了一下,具體來說,第二種批評可以展開為如下的觀點:
1)小粉紅是被洗腦的。
2)小粉紅不會為黨國豁出身家性命,都是打打嘴炮。
3)小粉紅會見風使舵,一旦變天,他們就會變成「帶路黨」。
4)小粉紅遭受鐵拳之後就會醒悟。
5)網暴與舉報並非真正的公共行動或政治參與,而是對後者的劣質模仿。
6)小粉紅的影響力沒有想像中那麼大,更加無法裹挾當局。
對於這些具體的觀點,我並非全都不贊成,相反,正因為我認為這些反對意見中有不少確實包含着洞見,所以它們應該得到認真的對待。這篇文章的意圖並非簡單地駁斥這些觀點,而是希望能將其中的洞見吸收進來,對之進行有效的解釋。如果成功的話,就可以更整全、更深入地理解小粉紅的存在。
當然,如果僅限於此再次分析小粉紅,那就錯過了一次將「主體性」問題推入長遠議程的機會。也可以藉由對小粉紅的「主體性」的分析,談談中國人的「政治主體性」如何得以建立——這種政治主體性真的需要像中國施特勞斯學派所強調的那樣,奠定在「文化主體性」之上嗎?
有沒有不體現主體性的小粉紅?
當講到一個人的主體性時,要麼是說他是基於自己真實的意志去行動,要麼說他的某些內在狀態(信念、情感、願望等)對他的行為是有解釋力的。
首先,需要對「主體性」下一個定義。「主體性」(subjectivity)是一個複雜的哲學概念,不同的哲學家或許有不同的定義。哲學家湯姆斯·威廉斯(Thomas D. Williams)如此談到「主體性」:「由於一個人的主體性,他不僅基於外部力量和受到外部力量的推動去行事,他還出於自己的內在去行事,即出於自身主體性的核心。因為他是自身行動的主宰,他認同自身的所作所為,所以這些所作所為不能還原為客觀的分析,也因而拒絕定義。這種對定義的拒絕,這種不可還原性,並不意味着這個人的主體性和生活經驗是不可知的,但必須通過一種不同的方法來得知,一種僅僅顯示和敞開其本質的方法。」
湯姆斯·威廉斯對「主體性」的用法與政治討論中大多數時候的用法接近。當講到一個人的主體性時,要麼是說他是基於自己真實的意志去行動,要麼說他的某些內在狀態(信念、情感、願望等)對他的行為是有解釋力的。所以,當有些人批評忽略了小粉紅的「主體性」時,意思是人們否認小粉紅是出於自身真實的意志去行動的(比如當人們說小粉紅是被洗腦的時候),或者他的意思是人們在解釋中過分強調了外在因素的影響(比如共產黨的各項政策),對小粉紅自身的信念、情感、願望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夠重視;當然,他也有可能說對小粉紅的內在狀態的描述是錯誤的。
這裏可以先做個辨析:有沒有不體現主體性的小粉紅?
按照上面的定義,如果一個小粉紅的行為是受到操縱而產生的,那他應該就沒什麼主體性。受到操縱的例子可以包括:被命令、拿錢辦事、受到嚴重的信息誤導。儘管官方矢口否認,但很多小粉紅的「行動」其實是有官方授意的,甚至其中一些帶頭的就有官方的背景。這種基於命令的「行動」,不管再激烈,也不能體現什麼主體性。至少從2008年起,中國政府就有僱傭體制外人員搶佔網絡輿論陣地的習慣,所以在微博上看到很多情緒特別激動的小粉紅,有的不過是拿錢辦事,千萬不要跟他們較真(當然,有的人可能會說,拿錢辦事的那些叫「五毛」,不能叫「小粉紅」)。
「受到嚴重的信息誤導」,大概最接近人們平常說的「洗腦」了。這種情況比較複雜,要避免「大而化之」,也就是說,最好不要將政治教育和其他意識形態灌輸等因素涵蓋進來。不要管一個人是如何形成其政治信念的,只針對一個人在就一個具體的事件展開行動(包括言語行動)前,他對該事件的認識是否受到嚴重的信息誤導。當然,這裏的複雜性還不僅限於此。比如說,有的小粉紅會翻牆出去看外面的信息,當他看到牆外某些與自己的政治信念相互契合的信息時,或許會加倍鞏固這些信念,並且認為另一邊才是「被(西方媒體)洗腦了」。他沒有想到的是,從好幾年前,中國政府就花費重金在牆外搞「大外宣」,而且後來駕輕就熟,已經能做到「外宣內宣化」和「內宣外宣化」,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2019年9月24日,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有中國支持則在商場內揮動中國國旗和唱中國國歌。
2019年9月24日,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有中國支持則在商場內揮動中國國旗和唱中國國歌。攝: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我不主張一種如此高不可攀的主體性。
如果一個小粉紅在對某些事展開「行動」前,他關於此事的信息受到來自官方的或一些自媒體的嚴重誤導,而且假設當他知道充分的信息(這裏必須先排除徹底的反實在論),他可能不會展開那些「行動」,那人們會說他的「行動」是缺乏主體性的。舉個例子,前陣49中林同學墜樓一案,有的網民根據一些捕風捉影的信息,認定這是境外勢力在製造「顏色革命」,於是開始在林媽媽的微博下大肆咒罵,並對在現場被拍到的一些年輕人進行人肉搜索。當然,有的小粉紅即便受到嚴重的信息誤導,也不影響他做原來會做的事情,那說明這些信息對他的行為不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但即便將這種情況排除在外,考慮到簡體中文界普遍的信息污染,在小粉紅大量參與(儘管這種參與一樣可疑)的公共事件中,小粉紅在其中能展現多少主體性,是存在嚴重疑問的。
有些真誠的國家主義者可能也不會否認這點,但他們會說,自由派又能好到哪裏去?自由派及沒有被外媒信息污染嗎?這個問題留待日後討論。
這裏需要澄清一個誤解,有的朋友認為在小粉紅成長的過程中,受到了大量政治教育或者媒體裏的主旋律宣傳的「誤導」,他們的政治立場就是這種誤導的產物,所以不管他們後來做的事是不是受到操縱,他們都不可能有主體性。我不主張一種如此高不可攀的主體性。一方面我傾向於認為,一個人的政治信念如何形成,很難歸因於單一的因素。另一方面,我也不認為一個人如何形成其政治信念跟他的主體性有必然的關係,毋寧說,他的政治信念跟他的核心信念的關係,他的這些信念與行動之間的關係,才是主體性的關鍵所在。
所以接下來的爭議點在於,有的人認為,對於當下中國人來說,他們的政治信念並不是他們核心信念的一部分(其核心信念是生存論邏輯,即什麼對他們的生存發展有利,他們就會做什麼),因而他們也不會真的踐行這些信念,或者說,即便他們去踐行這些信念,它們也不是作為政治信念被踐行的。韋乞兩年前在端傳媒的《中國大陸民眾的政治信念與政治實踐的邏輯》,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他尤其提到,他的論斷主要針對支持政權的人而發。 我在《政治認知主義與政治行為主義》中對這種立場進行了詳細的回應,不過這裏我希望以另一種方式再作回應。
小粉紅的主體性
利己的主體性vs激情的主體性vs本真的主體性
我認為,之所以有人不願意承認小粉紅有主體性,是因為把「主體性」看得太高,或者說,對「主體性」並沒有進行過任何的區分。在政治中,難道只能存在一種主體性嗎?應該承認,有的主體性確實沒有那麼「高尚」。比如說,一個人認為當下的政權是最能符合他長遠利益的政權,因此,他願意以實際行動擁護這個政權。我把這種主體性叫做「利己的主體性」,即基於利益計算而行動的主體性。
要把這種主體性和前面那種受到操縱的「拿錢辦事」區分開來。「拿錢辦事」固然可以得到一些利益,但它和「利己的主體性」是不一樣的。利己的主體基於利益計算去做一些事情,但在這個過程中並不存在一個拿這些利益去誘惑他的另一個主體,所以他並非受到操縱。而且即便他基於利益考慮去做一些事情,他也不能馬上得到那些利益,那些利益與他所做的事之間不是一種簡單的刺激—反應的關係。
事實上,這種利己的主體性與韋乞所說的「生存論邏輯」相當接近,這就是為什麼我認為他把「政治邏輯」和「生存論邏輯」截然區分開來可能是不合理的。即使不將政治完全理解成「利益鬥爭」,但政治裏當然會涉及利益的分配,指望所有人都站在一個「無知之幕」下去思考利益的分配,而不從自己的利益出發,是完全脱離現實的。那些在海外的街頭與香港年輕人進行交鋒的中國留學生,有不少可以落入「利己的主體性」的範疇,因為他們的家庭在國內本身就是既得利益者。
在政治理論中有一種現象頻頻被哲學家提及,我稱之為「激情的主體性」。激情的主體性並不是基於利益計算來行動,而是基於道德或政治激情。這些激情可以包括忠誠、勇氣、義憤、榮譽感、愛國熱情、對某個群體的歸屬感,也可以包括怨恨、仇外和恐慌。
尚塔爾·墨菲(Chantal Mouffe)在《論政治的本性》中如此談到政治中的激情:「動員需要政治化(politicization),但政治化就不能不產生互相衝突的世界觀,也伴隨着人們各自認同的諸對立陣營,因此在民主程序的範圍內對激情進行政治動員是允許的。」 基於激情而產生的政治行動,中國人最熟悉的例子之一應該是五四運動。這些五四青年既非受到蘇俄或陳獨秀李大釗的操縱,也不是為了自身長遠的好處,他們走上街頭,一者是出於愛國的熱情,一者是出於對當下政治和社會狀況的不滿。即使不像後世的理論家或宣傳家一樣對五四運動賦予「覺醒」之義,也可以說五四青年的身上是有主體性的。
當然,有些出於道德或政治激情的行動,在道德上可能存在爭議,比如在日本近代層出不窮的政治暗殺中,有不少刺客的確出於愛國之心,認為被刺者是要禍害自己的國家,儘管愛國的刺客得到許多民眾的同情,但這些刺殺行動不一定經得起道德上的推敲。
在《粉紅狂潮與體制外的極權主義》中,我也曾提到小粉紅背後的政治激情:「人是政治的動物,天生嚮往着在行動中與他人建立聯結,尤其當原子化和私人領域中的生活不再能給他們提供意義來源的時候。這些人躲在自己的一方天下刷着綜藝節目、韓劇和追星的某個時刻,心中會突然升起一種對『崇高感』的追求,而對於一個沒有任何條件去追求真正的崇高的民族,唯一的崇高就是『愛國』。」
201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北京天安門廣場有盛大活動慶祝國慶,有民眾在廣場附近一帶用手機拍攝。
201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週年,北京天安門廣場有盛大活動慶祝國慶,有民眾在廣場附近一帶用手機拍攝。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有的哲學家會認為基於激情而非理性的行動,並不能體現真正的主體性,或者說,並不能體現真正的「自我」。在《兩種自由概念》一文中,以賽亞·伯林對這種思路有一個很好的概括:「『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不是任何人的奴隸』;但是我會不會是自然的奴隸?或者是我自己的『難以駕馭』的激情的奴隸?這難道不是同一類『奴隸』的許多種屬嗎?人難道沒有把自己從精神的或自然的奴役中解放出來的經驗?在這種解放的過程中,他們沒有一方面意識到一個居於支配地位的自我,另一方面意識到他們身上註定處於受支配地位的東西?」 就如同上面一樣,這裏並不主張一種如此高要求的「主體性」。只要這些道德或政治激情能得到行動者的「反思肯認」(reflective endorsement),即在他們理性的時候,他們依然認為自己當初出於這些激情所做的事是自己真實自我的表現,那便符合「激情的主體性」。
最接近理想中的一種主體性,叫做「本真的主體性」,即純粹基於自身認同的價值信念去行動。這些價值信念,至少要滿足兩個條件:首先,它是能經得起初步證成(prima facie justification)的;其次,它是自身核心信念的一部分,這意味着該原則與其人格整全(integrity)有關。在政治上,最典型的情況當屬一個人基於自身的政治信念去行動。這些政治信念,包括各種整全的政治立場,如自由主義、女權主義、馬克思主義、保守主義和國家主義等。因為這種政治立場是其核心信念和自我認同的一部分,所以他可能會自稱某某主義者。
在革命者身上,「本真的主體性」體現得最為明顯,比如美國建國時期的諸位國父,或者信仰馬克思主義後的托洛茨基。有的人的政治信念可能沒有上升到整全政治立場的高度,但也不妨礙他樹立一種「本真的主體性」,只要他的政治信念是其核心信念的一部分,且經過了初步證成。譬如說,有個小粉紅非常誠心地篤信「中國共產黨的統治最能促進和維護所有中國人民的利益」(相信大家都看得出這只是個價值信念),而且他是能為這個信念提供辯護的,不容易被一般少數派所提供的反面論據所駁倒。只要他的行動是基於這個得到初步證成的信念,就可以說他有「本真的主體性」。這個例子和「利己的主體性」中的例子(基於自身的利益計算擁護共產黨)都帶有利益的考量,但後者只考慮自己的利益,而前者是考慮全體中國人的利益,這是兩者最大的區別。
如果要說一個更具體的「小粉紅」的形象,我只能想到《十月圍城》中胡軍所扮演的閻孝國。閻曾是革命黨秦少白(梁家輝)的學生,在熟悉並反思老師所教導的一切後,他得出結論:這種思想只會害了中國,於是成為堅定的反革命。在劇中,他布下重重埋伏,千方百計要殺了孫文,不惜將老師囚禁,並連殺數人。他的願望自然沒有實現,最終也落得飲彈而亡的下場,但他死前口中仍唸叨着「臣,已報國恩」,不得不讓人對他心生同情。
很多時候,只能確定是小粉紅在網暴、在人肉搜索、在舉報,但卻無法把這些事情和具體的某些個體聯繫起來。這跟「示威」和「遊行」之類的集體行動不可同日而語。
之所以說我只想到閻孝國這個角色,是因為我確實不認為甚囂塵上的小粉紅裏有哪些人的政治主體性真的到達「本真的主體性」的水平。排除掉前文所說那些受到操縱的情況,在我看來,小粉紅的主體性符合「利己的主體性」和「激情的主體性」是絕大多數,但「本真的主體性」則鳳毛麟角。這是因為「本真的主體性」有兩個重要的條件,那就是上面所說的:政治信念是其核心信念的一部分;該政治信念是經過初步證成的。
有不少小粉紅乃至於「五毛」確實就是「打打嘴炮」,對自己的政治信念也並不當真,在局勢發生變動或者自身利益受到衝擊的時候就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這也是為什麼反對意見的2)、3)、4)是有一定道理的。另外一個主體性的條件是「行動」。人們說「基於利益計算而行動」,「基於政治情感而行動」,「基於政治信念而行動」,講的不僅是主體的內在狀態,而且還強調內在狀態和其行動的關係。是行動,就必須能辨認出行動主體,行動主體也要承擔行動的責任。這就使許多網上匿名行為(如網暴、人肉搜索、舉報之類)的主體性變得可疑。
很多時候,只能確定是小粉紅在網暴、在人肉搜索、在舉報,但卻無法把這些事情和具體的某些個體聯繫起來。這跟「示威」和「遊行」之類的集體行動不可同日而語,後者通常都是有組織性的,能夠找得到組織者。即便沒有組織性的那些,個體也是在場的,肉身也要承擔瞬息多變的環境所帶來的風險。所以反對意見5)會說,網暴與舉報並非真正的公共行動,而是對公共行動的劣質模仿。
可能有的人已經看出來,這三種主體性對應的是康德在《道德底形上學之基礎》第一章中所說的三種行道德之事的動機:利益計算、道德情感和良善意志。我的理論和康德的理論對應不上的地方在於:康德認為只有基於良善意志的道德行為才具有道德價值,但我並不認為只有基於價值信念的行動才具有主體性。還有的人可能會看出來,儘管了我區分了三種「主體性」,但我在上面並沒有嚴格地區分「主體性」與「政治主體性」,而只是講到如何在政治討論中使用「主體性」。
如何理解中國民眾的政治參與?
在中國的語境下,應該採用更彈性的標準去看待「政治參與」,否則,除了「一潭死水」,不會得到別的結論。
這就涉及到對「政治」的理解。有兩種對政治的理解,不太適應中國的政治語境,也難以為中國的政治行動者賦予意義。第一種便是伯納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所批評的「政治道德主義」(political moralism),即將政治哲學視作道德哲學的一個分支,或者說,將政治理論當作一種應用倫理學。政治道德主義有許多表現,最常見的一種,便是將大部分工夫花在探尋哪一種政治原則是最能在道德上得到證成的(morally justified),並將其作為自己的行動原則;另一種表現,是將自己的反對者當作「論辯對手」,而不是政治行動者,總是想把對方說服,或者說,以為只要在論證上駁倒對方,對方就會改變政治立場。 這種對政治的理解之所以「不合時宜」,是因為它預設了反對者以及廣大的中國人能夠被理性說服,並根據理性來行事,更本質來說,它預設了理性可以在根本的政治問題上達成一致。
第二種對政治的理解,來自漢娜·阿倫特(Hannah Arendt),這種理解的問題在於排斥性太強,而且難以嵌合到中國的政治現實之中。按照阿倫特的說法:「政治的存在理由是自由,它的經驗場所是行動。」 她認為,行動的來源是「原則」:「與行動的目標不同,行動的原則可以一次次重複而不枯竭;與行動的動機不同,原則有着不受制於任何特定個人或特殊團體的普遍有效性。不過,原則旨在行動過程中出現,只要行動持續着,它們就展現在世上,行動停止了,它們也就不存在了。這樣的原則是榮譽、榮耀或平等的愛,孟德斯鳩稱之為德性、優異或卓越,但也可能是恐懼、不信任或仇恨。」 她所說的「行動」,最接近「激情的主體性」裏的行動,部分類似於「本真的主體性」裏的行動,但她明確將「利己的主體性」排除在外,因為阿倫特認為,政治必須擺脱私人利益的束縛。
更大的問題在於,正如有些批評者所說,她的「行動」概念過於強調「表演性」:「舞蹈家、演奏家、音樂家之類的表演藝術家需要在觀眾面前展示他們的精湛才藝,正如行動者的行動需要他人的在場來向他們展現;兩者的『作品』都需要一個公共『組織化』的空間,兩者的表演又都依賴於他人的在場。」 即便將其論及「交往性」行動的內容也涵蓋進來,阿倫特的「行動」理論,依然無法解釋中國人的政治主體性。在當下的中國,沒有一個符合阿倫特標準(不受強力約束的論證、勸說和商議)的政治協商機制(倒是有政治協商會議),所以阿倫特所說的「交往性」行動,在此地似乎難以展開。而那種表演性或展示性的「行動」,旨在博取觀眾眼球的「行動」,是執政黨最為顧忌的,必將遭到嚴厲打擊。按照阿倫特對「政治」和「行動」的理解,中國要麼沒有政治行動者,要麼只有曇花一現馬上坐牢的政治行動者。
2021年6月28日,中國,表演者在國家體育場為中共建黨100週年演出。
2021年6月28日,中國,表演者在國家體育場為中共建黨100週年演出。攝:Kevin Frayer/Getty Images
一方面來說,不能將簡單地政治實踐理解為道德實踐的一部分,也不能將政治討論理解為道德論辯,另一方面,也不能直接劃定一個領域,規定這就是「政治」的範圍,規定只有某些議題才是政治議題,只有某些行動才是政治行動。
實際上,在中國的語境下,應該採用更彈性的標準去看待「政治參與」,否則,除了「一潭死水」,不會得到別的結論。孔飛力(Philip Alden Kuhn)在《中國現代國家的起源》中,就以這樣的一種眼光去講述從魏源、馮桂芬到康有為、梁啟超等「文人中流」的「政治參與,並將其作為中國現代國家之形成的重要因素。最難得的是,他還能將這種政治參與跟中國傳統知識精英的內在生命體驗結合起來:「一位有着根本性關懷的思想家,其才華之所在,應在於他既能夠將自己所屬社會群體的經驗和抱負上升到一般性的層面,又能夠賦予他自己特定的世界觀以普世性的意義。」 在孔飛力看來,著書立說,以言論影響世人、推動變革,或者為自己所屬群體所處時代的經驗賦予普遍性意義,這種做法在中國自有其傳統,也被晚清的中國知識精英所繼承。此種更彈性的對「政治參與」的獨特詮釋,可以帶來不少啟發。
一方面來說,不能將簡單地政治實踐理解為道德實踐的一部分,也不能將政治討論理解為道德論辯(但道德論辯可以成為政治實踐的一部分,基於道德信念去介入政治也是可以的,後者也是一種「本真的主體性」)。另一方面,也不能直接劃定一個領域,規定這就是「政治」的範圍,規定只有某些議題才是政治議題,只有某些行動才是政治行動。像阿倫特那樣硬要去區分「政治」(the political)與「社會」(the social),在理論上就會遭遇兩難,要麼跟不上現實政治的發展(比如無法應對女權主義提出的「個人的就是政治的」),要麼陷入自相矛盾。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前面並沒有特意去定義「政治主體性」,而是將其作為「主體性」在政治中的運用。基於這樣一種多元化的「政治」概念,不僅可以理解體制外那些披襟斬棘的行動者,也可以理解中國當代知識分子那些隱秘的「政治參與」。
1978年後,思想學術的活力重新被激發,一些體制內外的知識分子希望藉此推動政治和社會的進一步變革。八十年代的「新啟蒙運動」自不待言,即便是所謂「思想退出,學術登場」的後天安門時代,也有學者在著述中悄悄地設定自己的議程。一批是以李澤厚、朱學勤、蕭功秦、劉軍寧為代表的「自由保守主義者」,從他們的著作文章來看,他們有很明顯的「政治籌劃」,即通過給近代以來的全球激進變革和二十世紀中國革命祛魅,借鑑動盪最少的英美模式,讓中國走上一條漸進改良的道路,最終實現憲政民主。另一批是以甘陽、劉小楓、蔣慶為主的文化—政治保守主義者,他們的目的,是要在政治、學術和文化領域,全面重塑中國的主體性,因此他們要消解國人對現代西方學術和現代西方文化的「盲目崇拜」,重新對西方的經典和中國的經典進行編纂和詮釋,建立傳統中國和現代中國的連續性,並最終以文化主體性的確立來奠定中國的政治的主體性。
在我看來,這兩批學者同樣延續着魏源等「文人中流」的政治參與方式:自由保守主義的理論呼應着江胡時代的政治實踐,而文化-政治保守主義的學說在新時代的意識形態裏也不無體現(「四個自信」)。
為什麼不能低估小粉紅
如何應對這個政體形態以及它給這個民族所帶來的這些,那是少數派作為一個政治社群的政治主體性,也是中國人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主體性。
從文化-政治保守主義者對「政治主體性」的使用來看,他們談的是一種政治共同體意義上的政治主體性。少數派是否能談論一種群體意義上的「政治主體性」呢?當然可以,只是少數派的政治主體性不需要奠定在中國的文化主體性之上。近二十年來,各個陣營一直在夾縫中尋找發聲和行動的機會,以推進自己的議程。自由派通過敏感題材報導、幫弱勢群體維權、創辦經營NGO、參選地方人大、「圍觀改變中國」,壘起中國公民社會的一磚一瓦;女權主義者通過「佔領男廁」、「帶血的新娘」、起訴教育部和#MeToo運動,將性別議題變成如今熱門的公共議題;在佳士運動之前,那些左翼青年已經組建起一個馬會的網絡,他們辦雜誌,搞讀書會,進廠,為一場轟轟烈烈的鬥爭的到來做準備。這些都是「本真的主體性」的表現,也是沒有政治自由下的「公共行動」和「政治參與」。
即便在遭受空前打壓的現在,少數派依然有望參與建構中國的「公共文化」。在當下的輿論環境,女權主義者和左翼有着比自由派更大的優勢。一方面,當今中國女性的性別意識已今非昔比,但性別平等狀況卻不進反退,這就使得不少女性要出來大聲疾呼,性別議題常常變成熱門的公共話題。另一方面,在年輕人當中,左翼思想似乎在回潮,他們重新翻開了《毛澤東選集》,用裏面的思想和話語來解釋當代中國。上面這些未必都是當局想看到的,但不管是女權也好,左翼也好,官方暫時都成功將其無害化,或國家主義化,於是就有了「粉紅女權」和「鹿克思主義(皇家馬克思主義)」的名號。如何與官方爭奪「群眾」,如何在天羅地網之中將自己的磚瓦塞進公共文化之牆,這就是對少數派政治智慧的考驗。
更根本的是,少數派的政治主體性跟這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的政體類型密切相關,因為他們不僅活在其中,而且是其「專政」對象。這個政體的獨特性包括:它的意識形態合法性奠定在馬克思主義和工農革命之上;它曾經有過一段以階級鬥爭為綱的統治時期,在這期間,階級鬥爭將國家推到生死存亡的邊緣;它有一段成功的制度改革和對外開放的經驗,在其中人民的自由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同時綜合國力又得到顯著加強;發展了四十年,這個國家並沒有出現一個數量龐大且嚮往民主的中產階級;它崛起的時候正是美國的衰落期,因此美國製衡它的力量略顯乏力;為了應對新的危機,它全面加強了社會管控,並與新興的數字技術相結合,變成一種數字極權主義;民粹派國家主義(小粉紅)的上升,正在改變這個國家的輿論生態。
在這種政體形態下,少數派的處境與普通中國人的處境並沒有截然的界限,如何應對這個政體形態以及它給這個民族所帶來的這些,那是少數派作為一個政治社群的政治主體性,也是中國人作為一個政治共同體的主體性。
2021年6月25日,中國北京,一名女子在中華世紀壇參觀一個慶祝中共黨慶的展覽。
2021年6月25日,中國北京,一名女子在中華世紀壇參觀一個慶祝中共黨慶的展覽。攝:Yan Cong/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和西方國家的民粹不一樣,小粉紅對執政黨是高度認同的,他們要打擊「恨國黨」,在網絡上操作已經綽綽有餘。而且在他們看來,「上街」就是「廢青」慣用的做法,這在他們的敘事裏早已被批臭的,他們有什麼動力上街呢?
小粉紅也有其作為一個群體的「政治主體性」,這種「政治主體性」我已經在《當下中國的民粹主義》與《中國國家主義的分裂》中寫過,不再贅述。有的朋友對談小粉紅的主體性或政治主體性感到排斥或反感,這裏可能有兩方面的原因。一個原因和上面提到的某些內容有關,即依然懷着一種帶有潔癖的對「政治參與」的想像,建立組織、發布宣言、做宣傳、公開辯論、上街……我並非說這些行動類型已經「過時」,事實上,自由派、女權主義者、左翼青年依然在就此進行實踐。但我們明顯對數字時代的政治活動不夠了解(這些在西方學界早已得到研究),對小粉紅的心態也不夠了解。和西方國家的民粹不一樣,小粉紅對執政黨是高度認同的,他們要打擊「恨國黨」,在網絡上操作已經綽綽有餘。而且在他們看來,「上街」就是「廢青」慣用的做法,這在他們的敘事裏早已被批臭的,他們有什麼動力上街呢?
然而不上街,就沒有威脅嗎?根據我這兩年的觀察,中國有關部門對民粹的「回應性」(responsiveness)是相當迅速和到位的,比如被小粉紅舉報的公眾人物或半公眾人物裏,是不是大部分都炸號了?其中有一部分是不是還被央視點名批評了?是不是還有一部分被公檢法機構找了?這就是實實在在的威脅,不用拉你遊街,不用上你家門批鬥你,用鍵盤就把你的生活毀了。這就是新時代的極權和民粹的合作模式,而且以後也可能不僅限於此。
前面我說若從個體的角度來看,網暴、人肉搜索、舉報,確實很難說得上有什麼「主體性」,但從群體的角度,是能將這些行為與其背後的群體對應得上的,所以就這些行為談論作為一個群體的小粉紅的「政治主體性」,並沒有太大的問題。在一些傳統政治行動者看來「費拉不堪」的行為,正在激烈地改變中國的輿論生態,甚至改變中國的政治景觀。
還有一些朋友反對談論小粉紅的「主體性」的原因在於:倘若小粉紅有「主體性」,那他們便不是被操縱的,那等於有一個龐大的群體在自發地做一些事情表達對共產黨的擁護,這等於進一步坐實了共產黨執政的合法性。但前面也說到,對於有些小粉紅來說,倘若他們掌握了關於某個公共事件的真實信息,他們原有的一些言論和做法可能會發生改變;另外,有些小粉紅並沒有把自己的政治信念太當一回事(並非其核心信念的一部分),或者說,他們的言行是完全根據他們的現實利益來調整的,對於這些人,他們隨時掉轉槍頭的可能性是有的。因此,確實不需要對網上小粉紅的言行過分較真,但與此同時,不能過高估計民眾對自由民主的嚮往程度,也不能過高估計國人對執政黨的不滿。
作為個體的小粉紅,或許會有醒悟的一天,但作為群體的小粉紅,其聯動和整人的模式可能會不斷進化。因為個體的主體性的缺陷,就對整個群體始終抱以蔑視的態度,不得不說,這在學術上和政治上都是不成熟的表現。任何一個時代牆頭草都是多數,但若被牆頭草砸死,豈不是冤到家?